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建[2005]27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10-13
实施时间: 2005-10-13
法规类型: 商业企业财务制度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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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粮食局、农发行:
  为切实做好我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从企业剥离工作,根据我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清理审计的实际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自治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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