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府发[2003]8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11-18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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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11月10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实行自愿参加,权利和义务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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