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办发[2004]15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5-25
实施时间: 2004-6-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7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120号),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住院医疗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