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统筹区外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办发[2004]24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8-9
实施时间: 2004-8-9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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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外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4〕157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级统筹区(即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包括北部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列入国家和我市企业破产计划,并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企业中,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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