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劳社发[2006]2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6-1-1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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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管理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率,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对二、三类行业企业进行费率浮动。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际运行情况,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与合理安全使用,有效利用费率调整机制促进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现就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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