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在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的通报
发文文号: 渝府发[2003]9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12-15
实施时间: 2003-12-15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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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6月至9月,国家审计署对我市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国务院提交了审计调查报告。温家宝总理和曾培炎副总理对此作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整改,严肃查处”。国家审计署审计调查报告中所指出的问题和建议意见,对于我市做好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了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现就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整改的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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