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企[2009]16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12-7
实施时间: 2009-12-7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42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
  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工作,不断提高我省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编审质量和分析水平,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09〕2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省属42户下放企业的决算报表报送工作。省属42户下放企业符合决算报表报送条件的,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收集,各市财政局汇总报送。
  二、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国有厂办大集体报表数据的收集工作。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国有厂办大集体报表数据的收集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doc    
附件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