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征[2005]1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25
实施时间: 2005-7-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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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6号)要求,加强对辅导期一般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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