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发生变更行为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沪地税地[2006]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9
实施时间: 2006-2-9
法规类型: 印花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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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财税三分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近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免缴中交集团依法承继原港湾集团和路桥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印花税的请示》(中交财字[2006]73号)收悉。经审核,原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166.8万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5.5701万股国有法人股,以及原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持有的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9,150.8010万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71.985万股、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万股国有法人股变更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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