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福建省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闽建房[1987]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87-4-29
实施时间: 1987-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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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的市场管理和商品房价格管理,加速住宅商品化进程,推动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经营商品房的企业,都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制定商品房价格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按照价值规律,促使商品房经营企业加强经济效益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2.“按质论价,分等定价”。除工程成本等固有的价格因素外,要考虑房屋的质量、结构、层次、朝向、自然环境、所处地段、交通条件等调节因素,正确制定质量标准、等级标准、按质分等核定商品房价格。
  3.要同当前住房制度改革的总要求相适应,按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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