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福建省价格、成本和费用调查、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00]20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0-10-15
实施时间: 2000-10-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8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价格、成本和费用调查、审核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十月十五日
  福建省价格、成本和费用调查、审核管理办法
  2000年6月28日
  一、为科学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时掌握有关企业和单位价格、成本和费用变动情况,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