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02]13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9-13
实施时间: 2002-9-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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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意见
  2002年9月1日
  我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已取得明显的成效,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认真贯彻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搞好我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确保我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发挥涉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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