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民用爆破器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06]42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10-17
实施时间: 2006-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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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
  为规范民爆器材价格管理,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和《国家计委、国内贸易部关于加强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格[1995]70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民爆器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规定,省内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销售价格,授权设区市政府定价,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承担具体工作。
  二、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价格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公式按照《国家计委、国内贸易部关于加强民用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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