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省博物院国家宝藏精品特展门票价格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07]33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8-27
实施时间: 2007-9-20
失效时间: 2007-11-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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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国家宝藏――中国国家博物馆馆藏精品特展票价的报告》(闽文财[2007]82号)收悉。鉴于省博物院和福建闽海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于2007年9月20日至2007年11月20日联合举办的《国家宝藏――中国国家博物馆馆藏精品特展》(以下简称“特展”下同)系临时“特展”。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闽价服[2006]432号)精神。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省博物院在“特展”期间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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