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服务进景区相关工作要求和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06]38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9-6
实施时间: 2006-9-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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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促进在全省范围内的“价格服务进景区”工作,我们将试点阶段各地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工作中建立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整理成“价格服务进景区相关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作为开展这项工作的参考。
  附件:
  价格服务进景区相关工作制度
  一、价格服务进景区联络小组工作要求
  (一)建立价格服务进景区联络小组。联络小组由当地物价局、旅游局和风景区、度假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价格、旅游部门每年对联络小组相关人员开展一次价格政策和价格基础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价格素质和价格政策水平,促进相互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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