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预[2002]138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17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6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地税直属分局,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地税局,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中心支库、各支金库: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代征税款(以下简称“三代”)手续费的管理,充分调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及代征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代征人”)的积极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1]52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三代”手续......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