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4]68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4
实施时间: 2004-12-24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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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精神,市局下发了《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全市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332号)。通知下发后,部分区县(市)局和纳税人对旧版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为了保证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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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