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劳社发[2006]1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6-4-12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3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