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6]21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9
实施时间: 2006-8-9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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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渝委发[2006]16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加快自主创新、科技创新步伐,推动和促进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增强我市自主创新、技术创新能力,现将促进支持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重庆市科委及以上有权机关认定的,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免税期满后,减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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