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府办发[2000]16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0-11-21
实施时间: 2000-11-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2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为了扶持、促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为了加强创新基金管理,提高创新基金使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