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9]12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24
实施时间: 2009-7-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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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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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申请所得税优惠信息表.doc    
修正:

本法规第二条规定被下列法规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发文标题: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5/30
实施时间:201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