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9]17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9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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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来函,该行已开展个人实物黄金销售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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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开展黄金业务分行、支行名单.doc    
附件2: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个人实物黄金销售增值税传递单.doc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中“从2010年1月1日起,省分行所属分行、支行销售黄金的预征率暂定为零”废止:

发文标题: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修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0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2-31
实施时间:20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