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政发[2004]9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5-13
实施时间: 2004-5-1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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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粮食风险基金对我省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宏观调控作用,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建[2004]75号)精神,现就《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2]6号)规定的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作适当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调整为:
  (一)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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