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云南省财政厅公告2007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6-4
实施时间: 2007-6-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0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云南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7年5月1日云南省财政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云南省财政厅
  二○○七年六月四日
  云南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42号)精神,云南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