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抵扣管理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5
实施时间: 2004-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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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办法》和《废旧物资发票稽核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的精神,有效防范利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进行偷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增值税监管,堵塞税收漏洞,决定进一步规范取得全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抵扣、废旧物资发票开具和增值税抵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4年2月1日起,国家税务局在全国范围内对纳税人申请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进行稽核对比。
  二、为了保证废旧物资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及运费发票等四种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的“一窗式”比对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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