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计委省改革开放办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外经贸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福州海关关于深化省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02]11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8-8
实施时间: 2002-8-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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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省科技厅等16个部门制定的《福建省深化省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八月八日
  福建省深化省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
  (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计委、省改革开放办、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外经贸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福州海关2002年7月10日发布)
  为进一步深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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