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征字[2008]29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2
实施时间: 2008-12-22
失效时间: 2011-4-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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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领、售、存、核销管理,强化普通发票相关报表管理制度,规范冠名发票审批程序,加强企业申请印制冠名发票的管理,现将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发票领、售、存、核销管理,有效提高发票工本费的使用效率。各地必须加强发票领、售、存、核销管理,适时掌握发票库存情况,严格发票管理相关报表的上报制度,确保发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从2009年开始,每季度终了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云南省发票领(购)、用(售)、存季报表》和《有奖发票发售统计表》上报省局征管处(可先报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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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发文文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4-20
实施时间:201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