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引进金融机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工[2009]1049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11-9
实施时间: 2009-1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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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金融办: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宁波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51号)和《关于吸引金融机构进驻东部新城金融服务中心的若干政策意见》(甬政发[2008]147号),我们制定了《宁波市引进金融机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波市引进金融机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宁波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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