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政办发[2004]9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4-4-15
实施时间: 2004-4-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299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保证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农村税费改革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云南省农村税费改革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
  (省财政厅)
  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促进我省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