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省对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政办发[2004]89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4-15
实施时间: 2004-4-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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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保证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农村税费改革省对县转移支付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云南省农村税费改革省对县转移支付办法
  (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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