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政办发[2004]92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4-15
实施时间: 2004-4-15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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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保证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云南省农业税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云南省农业税暂行办法
  (省地方税务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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