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单位关于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01]7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10-31
实施时间: 2001-10-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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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厅、监察厅《关于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意见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监察行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今年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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