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价格监督检查联合办案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建字[2004]7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9-7
实施时间: 2004-9-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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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宁波不发):
  为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联合办案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价格监督检查联合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浙江省价格监督检查联合办案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价格监督检查联合办案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浙江省价格监督检查联合办案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联合办案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联合办案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价格监督检查联合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根据财政财务管理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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