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05]8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9-30
实施时间: 2005-9-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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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进一步推进价格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政府价格调控监管能力,根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函》(浙人大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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