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模式与价格政策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浙价服[2006]9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4-4
实施时间: 2006-4-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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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与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广播电视事业与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推进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和经验,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就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模式与价格政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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