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06]7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4-30
实施时间: 2006-4-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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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在全省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社区的价格和收费监督力度,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价格服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805号)精神,现就我省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完善社区价格监督机制,提高价格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国家价格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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