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税[2007]2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4
实施时间: 2007-1-24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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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转发给你们。纳税人在我省范围内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有关异地转包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和承包省内跨县(市)移动施工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仍分别按省地税局云地税发[1995]085号通知第二条和原省税务局云税流字[1994]13号通知第二条规定办理,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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