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8]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发文时间: 1998-8-21
实施时间: 1999-1-1
失效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会计档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601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1984年实施以来,对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工作为单位经济和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和会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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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发文时间:2015-12-11
实施时间:2016-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