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9-12
实施时间: 2006-9-1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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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有关出口行业组织和省属企业:
  现将《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06〕7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应认真学习文件,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对获权和潜力企业进行宣传,以此为契机,加强农轻纺产品出口企业主体队伍建设,提高农轻纺产品出口质量。
  二、积极申报。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是支持农轻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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