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认定四川嘉汇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的函
发文文号: 川价函[2006]28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12-21
实施时间: 2006-12-2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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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四川嘉汇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2号令,以及川价发〔2006〕116号的规定,对你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认定具备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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