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行政许可法》有关会计管理工作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会[2004]2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3-26
实施时间: 2004-3-26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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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现就我省会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会计电算化证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有关内容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记载。在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前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的,可颁发成绩单。以上工作均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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