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收费管理局关于增设财政票据种类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收管[2003]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3-4-29
实施时间: 2003-4-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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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收费(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秦皇岛市、衡水市财政局:
  随着收费征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省现有的财政票据种类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了统一式样,规范管理,进一步增强财政票据的严肃性及权威性,根据《河北省收费罚没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增设河北省收款收据(微机票据)、河北省挂号及诊察收费收据(定额票据、微机票据)和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微机票据)等四种财政票据。每种票据的具体格式和印制要求见式样。
  公开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河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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