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粮食局、计委、财政厅、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政策措施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政发[2003]12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1-16
实施时间: 2003-1-1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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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自治区粮食局、计委、财政厅、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政策措施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政策措施的意见
  (自治区粮食局、计委、财政厅、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2003年1月7日)
  我区自2000年开展迟耕还林试点工作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粮食供应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较好地完成了退耕还林补助粮供应工作,取得了一定经验。但是,在试点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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