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大院内办公单位进行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党办[2003]50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3-11-20
实施时间: 2004-3-1
法规类型: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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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
  为了加强区直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决定对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大院内办公单位进行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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