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办发[2003]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1-9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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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32号)下发执行后,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下简称自治区本级医改)于2002年4月1日顺利启动实施。目前,自治区本级医改总体上进展顺利,运行比较平稳。但由于自治区本级医改起步时间短,有些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偏重和单位缴费率偏低等问题亟待解决。为保证自治区本级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医改会议有关精神,结合自治区本级实际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中区直驻邕单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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