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令第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1-17
实施时间: 2004-3-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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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已经2003年12月31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陆兵
  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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