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教[2004]6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9-16
实施时间: 2004-10-1
失效时间: 2007-4-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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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科研院所:
  为规范和加强对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增强用款单位的工作责任,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科技厅共同制定了《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费归口自治区科技厅管理的转制为企业的自治区直属技术开发类型科研院所(以下简称科研院所)。
  第三条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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