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建[2003]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3-1-16
实施时间: 2003-1-16
法规类型: 综合性财务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61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按下列要求报批:
  (一)省级项目
  属省级确定的项目,其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二)市、县项目
  市、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由各市、县财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