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试行]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7-7
实施时间: 2009-7-7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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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激励广大会计人员不断进取,提高我区会计队伍整体素质,选拔和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会计人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是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的基础上,为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高级会计师的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会计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所设置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在职在岗且从事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第四条 正高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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