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办发[2002]48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12-31
实施时间: 2002-12-31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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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柳州铁路局,各大专院校:
  《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行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和工作实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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